关于领取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2年至2014年发票的通知
各相关投标企业:
2012年至2014年期间,参与药品、耗材项目及设备项目的部份企业仍未领取购买采购文件的发票和服务费发票(具体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一、附件二),请相关投标企业尽快到现场领取或采用快递到付方式领取。
如需快递请填写附件三并发至gdhh2009@126.com。领取发票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25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注:
1、本通知仅针对附件一、附件二中所列企业和项目(不包括2015年项目),请未涉及的企业不要发送邮件至上述邮箱。
2、附件三文件命名格式为:企业名称+发票
联系人:李小姐、付小姐
联系电话:020-22268965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