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我区心脏起搏器类等高值医用耗材配送工作的经营企业递交相关资料的通知
新卫办采函〔2015〕6号
各医用耗材经营企业:
我区心脏起搏器类等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目前已进入价格谈判阶段,为进一步做好此类高值医用耗材配送工作,顺利开展网上交易,需明确各医用耗材经营企业的经营范围。
请在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上备案的相关医用耗材经营企业核对自己的资质,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中标明的许可范围包含相关分类代码(见附表)的,在10月31日前(节假日除外)递交盖有公章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在材料中相应代码处做出标记。逾期仍未递交材料的相关医用耗材经营企业将无法配送心脏起搏器类等高值医用耗材产品。
拟参加我区心脏起搏器类等高值医用耗材配送工作(许可范围包含相关分类代码)但尚未领取过用户名的经营企业,依照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上“办事指南”附件二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至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处审核签字后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附表:
分类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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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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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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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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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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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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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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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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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穿刺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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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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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二类、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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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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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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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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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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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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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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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高频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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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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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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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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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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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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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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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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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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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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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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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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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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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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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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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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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蕾 杨静
联系电话:0991-8521731
地址: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乌鲁木齐市龙泉街191号自治区卫生厅1楼)。
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