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提高本次集采中选产品的可执行性和配送服务的保障能力,增强优质服务的竞争力,特对集采中选产品及配送企业遴选标准进行相关说明和调整。
一、增加两个配送机构名额,取得分高的前四名作为中选配送企业。
二、配送企业遴选评审标准中“2020年在湖南药品集采平台为衡阳区域配送客户数”是核验与衡阳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实际配送的单位数量。
三、配送企业遴选评审标准中“属于湖南省级医药储备企业的计6分、衡阳市级医药储备企业的计4分,否则不计分”更换成《衡阳市终末期肾脏病治疗相关耗材(药品)配送方案》的评审标准,满分计6分。
四、配送企业遴选评审标准中“冷库容积㎡”因打印有误,改为“冷库容积m3”。
五、如遇国家、省相关政策调整,集采耗材(药品)中选产品、中选价格和中选配送企业将按国家、省政策执行,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与责任均由中选企业自行承担。
六、报名时间顺延至2021年6月15日,节假日照常受理相关业务。
衡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