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议价采购有关要求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议价超期、未及时设置配送的相关企业予以披露。
一、披露范围
(一)议价超期列表
2022年2月期间,医疗机构发起议价,生产企业超过5个工作日未响应议价的。
(二)未及时设置产品配送关系列表
截至2022年2月28日,医疗机构已发起议价的产品中,尚未完成产品配送关系设置的。
二、有关要求
(一)请相关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尽快登录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完成议价响应和产品配送设置,披露明细可在系统交易结算模块中的“交易行为管理”功能中查看。
(二)生产企业应在医疗机构在采产品挂网后5个工作日内设置好产品配送关系并与配送企业完成配送协议签署。
(三)深圳阳光平台定期披露不符合深圳阳光平台议价采购有关要求的行为,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深圳阳光平台记录上述行为供医疗机构遴选参考,并与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衔接。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