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0年12月22日发布的《山东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现对山东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备选库产品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请各相关单位对公示产品价格进行确认,并填写医保编码,于公示期结束前报送我中心(邮箱:sdshccg@163.com)。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山东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投诉申诉管理”模块提交申诉投诉,逾期不再受理。在申诉投诉材料中需完整准确填写所述产品的名称、型号、申诉投诉理由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并标明具体产品的“PRODUCT_MODEL_ID”编码。申诉投诉材料须加盖电子印章,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