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荆州市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参照卫生部《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卫规财发〔2012〕86号)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及<湖北省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4〕11 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就荆州市开展2015-2016年度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备案采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采购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高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实行备案采购。
(一)不在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的非高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
(二)根据医疗机构临床使用要求,属于非高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目录范围,但无中标候选产品的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
(三)集中招标采购周期内国家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的产品;
(四)医疗机构开设新项目、新技术急需使用的非高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
(五)经荆州市卫生计生委确认,由于中标企业严重违约行为和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供货,且其他中标产品也无法替代的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
二、备案采购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备案采购通过荆州市招投标信息网、明天招标网公开发布备案采购公告;
(二)备案采购的非高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由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中应注明备案采购理由、备案品规数等主要事项),并按要求填写《荆州市非高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备案采购申请表》(见附件下载)。
(三)各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对需进行备案采购的非高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于2015年8月10日前将《备案采购申请表》报送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311室,委托湖北明天招标代理公司负责本次备案采购具体工作。。
(四)递交“备案采购申请表”时需提供对应电子版表格发送至以下QQ邮箱(565714715@qq.com)。
特此通知!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