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新乡市维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变更名称的通知
有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你们提交的关于变更企业名称的申请收悉。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度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药联办〔2012〕6号)第二十六条第六款规定,经审核,新乡市维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有效,采购期间原企业应履行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5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对照表
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3年9月4日
抄送:省医药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各省辖市医药采购工作机构,各医疗机构
附件:
5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对照表
用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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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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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后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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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0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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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维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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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新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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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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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瑞通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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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三门峡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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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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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石榴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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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联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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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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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鼎华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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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典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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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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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小护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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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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