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新增医疗卫生机构的通知
各供应商、配送企业:
根据2013年8月19日湛江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决定,在《2012年广东省湛江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文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录的基础上新增两家医疗机构,分别是:湛江市坡头人民医院、湛江西南医院。上述医疗机构由供应商自行配送,如需对配送资格进行调整,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可直接配送本企业的成交品种。
2、每个供应商最多允许有三家配送商(不含自行配送)。
3、配送商必须为参与本次项目并经过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在项目前期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需递交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配送企业基本情况表,通过海虹公司配送资格审查,报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领取平台帐号和密码后方可上网进行交易。
4、所有配送调整方案,均需通过湛江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方可执行。
5、所有转配送申请须按附表格式详细填写,书面文件一份并加盖公章,交至经办机构。
联系方式:苏先生(0759)3130906
陈先生(0759)3619315
传真号码:(0759)3619312
邮政编码:524043
办公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3号虹都大厦D座901室
湛江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