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生产(经营)企业: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省医保局《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应急采购的函》的要求,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挂网申报工作已结束,现对相关企业维护的挂网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
一、公示期:3天
公示期内接收各相关企业的申诉质疑。如对公示的“黑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企业维护信息结果”有疑问,请相关企业在公示期内登陆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按照《网上申诉质疑操作流程》(见附件)进行网上申诉质疑。申诉质疑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截图等证明材料三部分组成,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内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任何纸质申诉质疑文件。
二、咨询时间及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
咨询电话:0451-87220728、87220792、87220791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