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谈判企业:
根据《深圳阳光平台医用干式胶片价格谈判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就医用干式胶片价格谈判现场谈判和报价工作有关事项进行通知,具体如下:
一、谈判时间
谈判企业报价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13:30-18:30。
二、谈判地点
谈判企业须于2023年3月10日13:30前到达深圳市南山区智谷产业园A座(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大楼)4楼402、403和407进行签到。
三、谈判方式及流程
本次价格谈判进行现场报价,每个谈判企业安排两轮谈判,每轮谈判时间为5分钟,具体流程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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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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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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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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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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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填写报价单,在签到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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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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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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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时间为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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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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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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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谈判结束,开始填写第二轮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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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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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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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时间为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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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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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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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谈判结束,开始填写第三轮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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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报价要求
(一)报价须知
1.本次医用耗材价格谈判以申报产品为报价单元,最小计量单位为报价单位。谈判价格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填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谈判报价以纸质报价单为准。
2.谈判报价为谈判企业的实际供应价,应包含税费、配送费等所有费用,还应包含打印设备、端口对接、胶片打印服务、售后维护等配套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医疗机构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3.谈判企业按报价通知要求参与现场谈判,在深圳阳光平台报名成功的产品均应参与现场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未报价或者不符合报价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
4.同一申报产品内涉及多个规格型号的,只能报一个价格。
(二)谈判报价
谈判企业以申报产品的谈判基准价(P0)为基础进行谈判报价,谈判报价分为三轮。无谈判基准价(P0)的申报产品,谈判企业根据自身实际供应价格进行谈判报价即可。谈判报价现场邀请公证机构和有关部门参加,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一轮报价:谈判企业第一轮报价(P1)须不高于谈判基准价(P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第二轮报价:第一轮报价结束后,谈判企业根据反馈的信息进行第二轮报价(P2),第二轮报价(P2)须不高于第一轮报价(P1),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第三轮报价:两轮报价结束后,谈判企业可获知自身参与谈判的每一个产品是否已达到目标价,在此基础上,进行第三轮报价(P3)。第三轮报价(P3)须不高于第二轮报价(P2),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其他事项
(一)各企业应提前熟悉谈判流程、注意事项和谈判分组等,在谈判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报价单、信封、笔记本电脑、U盘等。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我中心将发送至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预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
(二)参与本次现场谈判的每家企业代表不得超过2人,被授权人须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复核。若变更被授权人,须现场提供最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三)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规定造成工作无法进行的,我中心可暂停择期进行。
五、咨询答疑方式
(一)工作QQ群号:638173415,请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安排人员加入。
(二)联系电话:0755-88653268,叶工。
(三)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