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处室、单位,各医保分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促进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物医药创新产品进入定点医疗机构推广应用的通知》(宁医发〔2022〕87号)规定,经审核,研究公布《2023年第三批医保支持生物医药创新产品清单》(见附件1),推广进入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阳光挂网采购
《2023年第三批医保支持生物医药创新产品清单》共计9个产品(医用耗材4个、检验试剂5个),在南京医用耗材(药品)招采结算平台挂网销售。增补清单内一次性胰胆成像导管4个规格型号挂网(见附件3),供医疗机构采购使用。
二、落实医保支持措施
对造影导管等4个医用耗材、甲胎蛋白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等5个检验试剂提出指导性采购计划(见附件2),采购周期为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4日。其中,南京涓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可吸收性外科缝线(国械注准20233020370),推广期至2024年2月29日止,之后与《2023年第一批医保支持生物医药创新产品清单》中的可吸收性外科缝线(国械注准20203020320)合并推广。落实医保对接工作,对可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市医保中心于2023年7月30日前做好医保对接(见附件4)。
三、加强跟踪监测考核
市医药集中采购保障中心对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网上采购、配送、货款结付等加强督导,定期提供分析报告,通报相关情况。市医保局对相关医疗机构采购周期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清单内的创新产品,因患者使用发生的自费费用,不纳入医疗机构DRG医保范围外费用占比考核,不纳入医保医师分数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