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2017年宜春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招标预公告
请各相关生产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卫规财发〔2012〕8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江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赣府厅字〔2017〕70号)的要求,遵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我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招标项目近期即将启动,请各生产企业做好投标准备。现将2017年宜春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招标预公告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集中采购范围
消毒类产品、医用高分子及注射穿刺类耗材、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类、口腔科类耗材、手术室常用耗材、麻醉科耗材、眼科类耗材、心胸外科类耗材、介入类--神经外科介入类、介入类--外周介入类、介入类--消化系统内窥镜诊断治疗类、骨科类--人工关节类、骨科类--植入类、骨科类--脊柱外固定类、骨科类--脊柱内固定类、骨科类--脊柱创伤类、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类耗材、泌尿外科耗材、消化内科耗材、神经内科耗材、脑外科耗材、透析及透析管路耗材、血管介入类耗材、非血管介入类耗材、起搏器类、电生理类、整形外科类耗材、检验试剂类、其它耗材类。具体品名、序号、规格型号描述详见(宜春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目录)。
二、报名时间
2017年宜春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招标企业报名时间及相关流程、具体安排、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分网(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宜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ycwjw.gov.cn/)以及江西泰茂药械采购网(http://www.jxtmyxcg.com)上公布。
三、报名方式
1、供应商注册及报名。 投标人按要求在指定的招标网站上注册,并将相关的资料上传至投标系统中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获取投标账号。然后通过投标账号登入招标系统获取相关采购文件。
四、报名条件
(一)生产企业
参加2017年宜春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招标的投标企业必须是产品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的全国总代理商(国内一级代理),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港澳台地区产品授权的中国总代理商须获得有效期内的委托授权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且具备申报品种供应保障能力及售后维护服务体系,进口产品在中国大陆设有分支机构和申报产品维护服务的机构。
3、报名开始时间前两年内(以正式发布招标公告的报名时间为准),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记录、无因产品缺陷被召回的记录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是指具有地级市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经营企业
参加2017年宜春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招标的投标经营企业是指进口产品的国内一级或全国总代理商,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独立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括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医用耗材;
2、管理体系完善,经营行为规范、社会信誉良好,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记录;
3、具有医疗器械产品存储及配送能力、配送网络能够覆盖配送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具备接收产品电子订单的配送网络信息系统。
4、具有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维护等售后服务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注意事项
1、产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申报材料纸质形式递交到江西省宜春市耗材集中招标办公室。所有申报的材料必须与网上填报的品种一致,且申报材料须每页加盖企业鲜章。
2、被授权人是生产企业指定代表人制定该企业参加采购活动唯一合法责任人,有权处理本次挂网采购活动相关事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一生产企业只允许一个被授权人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袁女士
邮 编:336000
电 话:0795-3220062
传 真:0795-3220062
邮 箱:jxtmkj@163.com
地 址: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9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