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阳光挂网产品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将后续审核通过的产品申报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2年3月30日 ---2022年4月2日
二、公示内容
http://www.hbyxjzcg.cn/public_shownew.aspx?type=CA4FD0336C81A37A&tbname=376B12C18A1F0316
三、操作流程
请相关生产企业在公示期内及时登录“医用耗材基础数据库系统”查看,并在“信息确认”栏确认本企业产品的自主报价,未操作的默认为拒绝。对价格有异议的,请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投诉模块”进行网上提交。
四、相关要求
1.认真阅读《通知》及其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确认价格。
2.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实行常态化产品申报,
新上市产品按照《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阳光挂网产品申报的通知》要求自行申报。后续本省有新的规定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药品器械采购处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