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用耗材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粤医保〔2023〕78号)要求,现将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深圳阳光平台”)口腔牙冠类医用耗材专项挂网采购落地执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首批口腔牙冠类医用耗材产品信息维护
(一)已维护产品信息更新
深圳阳光平台已对平台现有挂网产品与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下发的《牙冠专项采购首批产品挂牌表》进行数据比对,并对经比对无误的产品予以调价(具体调价产品见附件1),请相关企业登录深圳阳光平台进行核对。并按照附件1中要求于2023年4月14日18:00前规范变更产品信息,变更路径如下:
(1)产品名称标准化:【产品管理-产品信息变更】,产品名称命名格式应为:“(牙冠专项)产品名称--原材料医疗器械注册人 原材料注册证号”;
(2)国家医保医用分类编码维护:【产品管理-产品标化申请】。
(二)未维护产品信息新增
未维护产品列表详见附件2,相关企业应于2023年4月14日18:00前登录深圳阳光平台新增产品,产品名称命名格式应为:“(牙冠专项)产品名称--原材料医疗器械注册人 原材料注册证号”,产品价格填报本次广东省口腔牙冠类医用耗材专项挂网价。
二、不符合专项挂网条件产品撤网
根据《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口腔牙冠类医用耗材专项挂网采购工作的通告》第六条第(一)点:“属于牙冠专项采购范围内未专项挂网的注册证,符合专项采购申报条件和报价要求后可随时申报挂网。”以及《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国家医保耗材标准编码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8号)有关“带码招标、带码采购、带码结算”等相关要求,平台已对符合以下情况的产品进行撤网(详见附件3):
(1)医保医用耗材分类编码前15位为C07060114405001但未参与首批口腔牙冠类医用耗材专项挂网的产品;
(2)根据深圳阳光平台已挂网的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代码前15位为C07060114405001的产品对应的注册证所匹配出的未维护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代码的产品。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企业对上述产品调节和撤网处理有异议的,可在2023年4月14日18:00前在深圳阳光平台申投诉模块进行申诉。
(二)因未参与首批口腔牙冠类医用耗材专项挂网的撤网产品,企业可继续按照牙冠专项采购报名、报价要求继续进行申报,待申报符合要求后可恢复挂网,并专项挂网供医疗机构采购。
四、咨询答疑方式
(一)电话咨询
咨询答疑联系电话:0755-88653221。
(二)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