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8年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关于印发<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规财发〔2012〕86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链改革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7〕84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市人社局制定了《2018年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