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各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医疗机构申请,依据《镇江市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备案采购工作实施办法》(镇卫医〔2018〕21号)精神,经镇江市药品(医用耗材)评审专家库成员审议,现对镇江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备案采购品种进行公示(详见附表)。
所公示品种价格已进行最低价调平,若出现新的最低价,企业应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镇江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提出价格调整申请,未如实申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该品种的挂网资格。
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17:00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加盖印章的申诉投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jybjzcc@163.com。电子材料发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镇江市运河路100号人才大厦711办公室,镇江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联系人:薛梅,联系电话:0511-85282217。
镇江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