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盐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公告
各有关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开展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7]88号)、《关于公布<2017年盐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盐耗采办发[2017]1号)文件精神,盐城市将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全市政府办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
二、采购目录:
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具体目录详见采购文件)。
三、采购模式:
限价挂网采购。
四、采购周期:
原则上为1-2年。
五、工作机构: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全市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的工作机构,在市耗材采购办(市卫生计生委)领导下,负责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的具体执行,面向医疗卫生机构、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供服务。
六、代理机构: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作为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的服务机构。
七、采购文件获取:
被授权人持身份证,携报名资料到现场购买,150元/份,不提供邮购服务,采购文件售出不退。
八、报名资质文件:
1、投标企业是生产企业。国内的生产企业须直接投标(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视同生产企业),国(境)外生产企业国内总代理(总经销)视同生产企业;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
4、国(境)外生产企业产品销售代理协议;
5、上述报名资质文件(纸质)均需加盖企业鲜章。
九、报名时间:
2018年1月6日至2018年1月13日。
(时间:8:30-12:00,14:30-18:00 节假日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四楼西侧窗口)
咨询电话:19951931580、19951938280
十、网上递交投标电子资质时间:
2018年1月6日9:00至2018年1月14日17:00。企业资质、产品资质必须在1月14日17:00前全部提交。
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