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血液透析、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等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琼医保〔2024〕96号),现对我省执行血液透析、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等省际联盟带量采购项目三方协议签订工作要求如下:
一、中选品种及三方签约协议采购量
按照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血液透析、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等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公布的中选结果(见附件1、2、3)、协议采购量(见附件4、5)执行。产品信息于2024年7月29日导入交易平台,企业无需申报。
二、协议签订
协议三方于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协议签订(协议模板详见附件6、7),将已签订的协议扫描件上传至医保子系统并三方确认(因系统功能尚未完善,上传工作及操作流程另行通知)。协议签订时间作为执行集采政策情况的考核依据之一。
三、确定配送关系
在交易系统确定的配送关系与三方协议配送关系不一致的,以三方协议为准。
特此通知。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