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机构、医药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续签工作安排,我区将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接续采购续签协议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议签订主体
(一)医疗机构。通过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
(二)中选企业。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接续采购中选企业。
(三)配送企业。由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接续采购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中选产品配送企业。
二、协议签订方式
请各单位凭账号密码自行登录西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网址:https://ggfw.ylbzj.xizang.gov.cn/webPortal/),点击“登录入口”选择“西藏医保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按照下述流程进行网上操作。
未注册账号的单位,请按照招采子系统账号注册操作指引,注册账号后进行操作(详见附件)。
三、协议签订流程
(一)建立配送关系
中选企业以地(市)为单位勾选配送企业。中选企业勾选的所有配送企业,其配送区域叠加后应覆盖全区所有参加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
配送企业对中选企业勾选的配送关系进行确认,配送企业一旦确认配送区域,原则上不得再修改。
医疗机构根据前期填报的协议采购量,在中选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范围内选择配送企业并分配合同采购量。医疗机构分配的合同采购量一旦确认,原则上不得再修改。
(二)合同签订顺序
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应自行登录招采子系统,完成三方协议签订操作,协议签订顺序为【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三方依次响应。
以上工作流程操作手册详见招采子系统“帮助文档”。
四、时间安排
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9日。各相关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通过招采子系统完成配送关系确认和三方协议的签订工作。
执行时间:全区统一执行时间为2024年4月1日。
三方协议签订后即可采购中选产品。采购周期内,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须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五、工作要求
各地(市)医保局负责指导和督促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并协调相关企业做好配送关系建立及三方协议的签订工作。
相关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配送关系的勾选确认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选企业指定的配送企业进行入院配送其供应清单产品,不得设置任何条件增加中选耗材生产(经营)企业负担,确保按时完成配送关系建立和三方协议签订,确保中选企业产品正常使用。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