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遴选报名公告
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
为规范我市医用耗材配送工作,提高配送效率、明晰配送责任,保障配送质量,根据《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根据《泰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配送管理办法》泰卫规[2017]2号和《市纪委关于推进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统一带量谈判议价的监督意见》(靖纪监[2017]3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医用耗材采购两票制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医用耗材统一带量谈判议价的实际情况,现面向全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公开遴选医用耗材集中配送商,负责全市所有医用耗材的配送工作。
一、 配送方法:
1. 各医疗卫生机构在靖江市医药耗材集采办公布的
《靖江市医用耗材配送商遴选入围单位目录》中,按照“一、二、三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最多各选择1、2、3家耗材配送商。
2.配送费率及支付方法:按医用耗材中标价的3%收取,由各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执行。
二、参加报名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配送业务相应的设备、资金、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2.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与医用耗材相关经营范围的批发经营许可(备案)资质。
4.在泰州市范围内设立用于医疗器械储备的阴凉库300㎡以上,并建立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质量管理记录。
5.年销售医用耗材3000万元以上。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审核;在指定时间内提供上述证照原件复核,如果不能提供原件的单位,靖江市医药耗材集采办将组织人员到配送企业现场复核(包括企业规模及设施考察)。
(二)提供经药监局审批发放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完整的经营范围目录 (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物流配送资质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提供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不接受近3年内有经营劣迹被行政监督部门开具过行政处罚书或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过程中被禁止参加的及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配送企业参加遴选(出具监管部门的证明);
(五)提供第一条满足六项基本要求的相关资料。
三、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报名时间:
2018年4月23日—2018年4月28日上午8:30-11:15
下午1:45-4:45(周六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靖江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预审室。报名时请携带报名函(见附件1)、企业的营业执照及投标代表身份证。
四、报名资料的编制:
(一)报名文件为一式三份,密封完整,并提供资料清单目录。
(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身份证。
(三)报名人在2017年经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年度审计报告(如果2017年度的审计还未结束先交2016年度,以后补交2017年度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四)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管理及人员情况、医学、护理及检验、计算机人员配备等,及相关人员的社保医保证明及专业证明)。
(五)诚信经营证明材料: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监督部门出具的近3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的证明。
(六)配送服务方案:包含正常配送、紧急配送方案、物流链延伸服务的内容及承诺条件;质量保证措施;针对医院现有业务的接替措施及解决方案。
(七)医用耗材及供应链管理信息化系统情况介绍,需准备电子版及纸质版。
以上所有资料除原件外一律要求加盖企业公章,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五、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靖江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女士 陈女士
地 址:靖江市人民医院内科楼3层集采办(5号楼)
电 话:0523-84996885
靖江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医药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