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靖江市医用耗材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参加靖江市高值耗材投标企业收取保证金。对未纳入本次中标目录企业的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退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款对象:参加《2018年靖江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高值耗材统一带量谈判议价(第一批)》未中标的,且未参加《2018年靖江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高值耗材统一带量谈判议价(第二批)》的企业。
二、退还保证金:自2018年5 月21日起,原投标企业提出申请报告(见附件),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司财务科开具的缴款票据原件(如原件遗失,由投标企业出具说明材料),到财务科核实后原则上原账户退款。投标企业名称变更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变更后企业账户。(如果由代理商代缴费的,出具投标企业与缴费企业的关系证明。)
联系电话: 0523-84996885
联系地址:靖江市人民医院内科大楼(5号楼)三层
附件: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申请
退款企业名单
靖江市医药耗材集采办
2015年5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