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工作安排,按照《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H-HD2022-1)》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组织开展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第二年协议量确认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确认主体
上一年度参加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
二、确认方式
具体操作可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
为保证数据确认工作的严肃和准确,各医疗机构提交数据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双签字确认的盖章件。医疗机构完成填报后,需要市医保局进行审核并提交省医保局。
三、填报时间
医疗机构操作时间: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26日
市医保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
四、注意事项
(二)医疗机构因特殊原因下调采购量的,须另行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及需调整的采购量,经市医保局审核批准后向省医保局申报,在省医保局审核同意后调整并公示医院提交的说明。
五、其他事项
(一)医疗机构用户名密码沿用原用户名密码。需重置密码的请联系各市医保局。
(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