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集中采购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3〕43号)要求和省医保局工作安排,我省将开展低值医用耗材在湖南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tps.ybj.hunan.gov.cn,以下简称“省医保招采管理系统”)阳光挂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属于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一级目录为功能性敷料、注射穿刺类材料、止血防粘连材料、基础卫生材料、中医类材料、修补材料的医用耗材均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11-21日。
三、申报价格
(一)已在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以下简称“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各市州耗材采购平台挂网的产品,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平台集采中选价、有效挂网价和实际交易价。
(二)未在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和市州耗材采购平台挂网的产品,申报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全国实际交易价的低值。
四、申报流程
(一)生产、一级代理和配送企业登录省医保招采管理系统完成企业注册和认证(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
(二)生产、一级代理和配送企业申报信息前,须进入信用评价专区签订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三)生产和一级代理企业提交信用承诺书后点击耗材招采管理模块并进入阳光挂网项目进行产品申报(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
(四)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已挂网的产品,应通过系统内的历史数据迁移功能(详见附件3)进行操作。
五、相关要求
(一)企业申报的产品应已获取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并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以下简称“医保代码维护平台”)予以公布;
(二)省医保招采管理系统的产品资质信息初始化数据以国家医保代码库数据11月13日公布的最新数据为准,请各企业仔细核对本企业申报产品资质信息数据,如与国家医保编码数据库不一致的,应先在医保代码维护平台进行更新维护;(三)企业须对提交及填报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提交及填报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电话:0731-89665205(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二)省医保招采管理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6012696转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