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参与招标的28家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做好2015-2016年度全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完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品种品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新产品准入
医疗卫生单位如需使用《中标目录》之外的新品种,或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非中标品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医疗卫生单位须在5月20日前上报到市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公室,仅限于在申报单位试用,经评标专家审核批准后其它单位方可使用。
(一)专机专用的试剂。由企业免费提供设备,医疗卫生单位购买设备所需耗材,且量较少,本次招标过程未中标的品种。
(二)配套产品未中标。2015-2016年中标产品,其配套产品企业已投标未中标的品规。
(三)国家药监总局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的产品,医疗单位因业务需要开展新技术而急需的产品。
(四)因中标品种不能满足目前医疗单位需求的品牌产品。
(五)上一年度已中标而2015-2016年度未中标且医院临床必须使用的品种。
二、各医疗卫生单位提交非中标产品的采购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注册证号、型号、规格、生产企业名称等;
2、经过院事委员会初步拟定的采购价格;
3、采购新设备发票或入库单购销合同复印件;
4、产品的有效资质文件和技术资料;
5、上一年度进货发票及入库单复印件。
三、规范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目录
列入参与招标的28家医疗单位在登录“三方诚信武汉分公司网:www.sfcxwh.com”勾选本单位临床需要使用的品规中如有“各种型号规格”和“无规格型号”的产品时,必须将此类产品在本单位实际使用的“规格型号”及“采购价格”填写清楚于2015年5月31日前报到“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联系人:洪琛鹤18502721781、阚戏元15927756776 邮箱:791897908@qq.com
参与招标的28家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后期监管和服务,促使本地区本单位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