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现将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内续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涉及产品范围
纳入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人工晶体、微导管、起搏器、圈套器中选产品。
二、采购协议周期
本次采购协议周期从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填报新协议期需求量
(一)填报主体
参加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医疗机构。
(二)续签需求量填报要求
1.由医疗机构直接填报续签需求量,各医疗机构对各中选企业的续签需求量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协议采购量的125%;
2.医疗机构按原二级目录分组及中选企业填报续签需求量,同一二级目录分组同一中选企业的续签需求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企业的上年协议采购总量的125%;
3.如确有原因导致某二级目录分组某中选企业的续签需求量少于上年协议采购量的125%,需在系统内填写合理的理由。
(三)填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1.填报方式
各医疗机构登录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填报第二年协议期的续签需求量,详见系统内操作手册。
医疗机构完成填报后,由地市级医保部门、省级医保部门进行逐级审核,详见系统内操作手册。
2.时间安排
医疗机构续签需求量填报时间:2023年9月11日9时至22日17时;
各地市医保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17时。
四、网上签订购销协议
(一)签订对象
已报送续签需求量的医疗机构、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人工晶体、微导管、起搏器、圈套器中选企业。
(二)签订方式
请各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通过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https://zhyb.ybj.zj.gov.cn/#/Index)签订本次集中带量采购购销协议。
协议期内,医疗机构若提前完成当期约定采购量,中选企业继续按照中选价格供应,直至协议期满。
医疗机构签订路径:耗材交易管理-带量采购管理-合同管理。
企业签订路径:耗材交易结算-合同签订。
(三)时间安排
协议签订时间:2023年9月28日9时至10月30日17时。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续签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要做好相关医疗机构指导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统一要求高质量完成协议续签工作。
(二)协议期内,如遇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原则上按照联采办相关政策要求进行衔接。
(三)相关企业如外省带量或集中采购价格低于我省中选价格的,应在相关结果执行后30天主动申报并调整我省中选供应价格。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三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服务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科)。
联系电话:医用耗材采购科,0571-86401857;信息管理科,0571-86401953。
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