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立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及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为保障我省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的正常供应和使用,促进检测试剂价格回归合理水平,降低人民群众负担。现将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集中采购挂网目录产品限价予以公布。并就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实行网上集中交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公立医疗机构、相关企业登陆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交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目录管理”模块进行查看。
二、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实行全省统一挂网限价,网上集中交易。各公立医疗机构必须通过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严禁网下交易。
三、各公立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不得高于省级挂网限价和医疗机构原采购价。鼓励医疗机构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采购价格。
四、各公立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有限价的集中交易目录内产品。备案交易目录内产品,采购实行总量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备案采购金额占该医疗机构同类检验试剂总采购金额比例不高于10%。
五、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集中采购挂网目录产品限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