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2012年荆州市中标产品委托配送的要求
一、生产企业或投标人,其中标产品可以由生产企业或投标人直接配送,也可以由生产企业或投标人委托配送商代理配送。委托配送的生产企业或投标人对配送的产品承担连带责任。一个投标人的中标产品在一家医疗机构原则上只允许一个配送商。
二、配送商必须是通过资质审核的合格单位,凡未通过资质审核的配送企业必须递交下列资料,于9月20日前交到经办机构进行资质审核,通过审核后才能配送。
1、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副本上有今年年检记录,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
2、医疗器械(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
3、企业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红章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加盖单位红章复印件)
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见招标文件37页)
6、质量及配送时间承诺书;(原件,见招标文件40页)
三、办理委托配送手续如下:
A、委托配送的申请:由中标人填写《委托配送申请表》一式两份,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在申请表中签署同意意见。(申请表见附件)
B、委托配送的备案管理:将《委托配送申请表》一式两份,由中标企业、委托配送企业、医院三方盖章及签署了同意意见的申请表,报经办机构备案。
C、经办机构通过审核后,将在《委托配送申请表》签署同意意见及加盖公章交给配送企业,配送企业根据此申请表与医院签订购销合同。
四、办理委托配送时间:2012年9月6日至2012年9月27日(工作日)。
附件:委托配送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