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决策部署,推进高值医用耗材治理,现就我省执行部分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
参加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输注泵、硬脑(脊)膜补片、疝修补材料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
(二)产品范围。
1.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2.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3.输注泵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4.硬脑(脊)膜补片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5.疝修补材料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二、执行日期
2024年5月31日。
三、采购周期
人工晶体、运动医学、硬脑(脊)膜补片、疝修补材料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输注泵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3年,采购协议均一年一签。
四、挂网价格
(一)中选产品按照中选价格在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挂网。
(二)非中选产品按不高于该产品全国最低销售价格在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挂网。
五、保障措施
相关部门做好中选产品的采购使用、供应保障和组织保障等政策措施。
特此公告。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