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心脏起搏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按照联盟统一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选产品
心脏起搏器类医用耗材中选结果表详见附件。
二、执行时间
2023年4月20日—2025年6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应通过贵州医疗保障公众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https://fuwu.pubs.ylbzj.guizhou.gov.cn/hsa-pass-hallEnter/index.html#/zcIndex)进行交易,不得线下采购中选品种。
(二)中选企业是生产、供应、配送的第一责任人,采购周期内,中选企业必须保证中选产品的配送覆盖全部采购主体并及时保质、足量供应。生产企业要加快与配送企业在招采子系统搭建配送关系,以确保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
(三)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使用中选品种,确保任务量的完成。在协议周期内提前完成协议采购量的,超出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供应,直至采购周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