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吉林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业务工作办理流程(2.0版)》文件要求,部分企业递交带量采购产品增加规格型号的材料。
经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12年9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京津冀3+N联盟起搏器、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期满接续中选结果第二年协议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落实冠脉导引导丝等九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天津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执行骨科创伤弹簧圈、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类医用耗材集采结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2024年11月27日发布的《人工晶体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增补产品公告》等文件核实,现对企业提出申请增补的带量中选产品及中选价格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牵头省份联采已公告,企业提出申请增补的带量中选产品及中选价格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日。
三、质疑方式
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由被授权人发送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请质疑(或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四、受理时间
公示期间内接受质疑(申、投诉)电话(节假日除外)及电子邮件,逾期不予受理。
五、受理方式和联系电话
公示期内发送邮件至:jlsggzyqxc@163.com
联系电话:0431-81866951
医疗器械采购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