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疗机构和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输液器等5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执行输液器等5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行结果
以辽宁省组织开展的输液器和血液透析浓缩物类医用耗材、福建省组织开展的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浙江省组织开展的乳房旋切针类和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开展的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类共5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为准。
二、执行时间和周期
输液器等5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将于2025年4月10日正式执行,输液器和血液透析浓缩物类医用耗材采购周期为3年;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采购周期为2年;乳房旋切针类医用耗材采购周期为3年;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类医用耗材采购周期为1年。上述5类医用耗材的采购周期分别到期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采购期限,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
三、签订带量采购购销合同
各级医疗机构应按照中选价格与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https://wt.hs.ybj.jl.gov.cn:18443/hallEnter/#/unitLogin进入交易系统,在“合同管理”模块中的“合同新建”子模块中完成三方协议的网上签订工作)。
四、配送关系建立
中选产品可由中选企业直接配送,或自主选择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配送企业配送。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应及时通过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建立配送关系,并开展网上采购活动,确保中选产品及时配送到位,禁止线下交易。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