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广东省佛山市耗材项目收取2016年第二季度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重要通知
各成交供应商:
我公司于2016年8月1日~8月12日收取2014年佛山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项目在2016年4月~2016年6月(耗材交易系统中选定时间区间“从:2016年4月,至:2016年7月”)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相关缴费供应商名单请下载附件1。
请各成交供应商登陆耗材交易系统 (即http://trade.ecarechina.com)查看明细,查询相关成交产品在此期间发生的实际到货采购量和应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相关数据(含成交产品、医院确认到货数量和金额、应缴纳总费用等)。具体操作说明请下载附件2。
请各成交供应商按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付款方式可以用现金、支票、电(票)汇的方式直接结算(请勿以个人帐户付款),付款后请将付款票据复印件传真至我公司。如需邮寄发票,请写明发票接收地址及接收人名字、联系电话,一起传真到我公司财务部。
开具发票若无特殊要求,我司将对所有汇款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则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文件,以及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信息表》(见附件3),将以上证明文件扫描件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fshhcwb@qq.com。
咨询电话:财务部:0757-83636076、0757-83636079
耗材部:0757-83636010、0757-83636083
技术部:0757-83636078
传真电话:0757-83636088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佛山分行
收款帐号:104001516010001456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016年8月1日
附件1:缴费供应商名单(点击下载)
附件2:操作说明(点击下载)
附件3:《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信息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