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关于签订2009-10年度温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合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2009-2010年度温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方案”前期制定的工作方案,中标产品购销合同将由中标供应商与医疗机构自行签订,具体签订方式与时间以各医疗机构通知为准。
2、对部分医疗机构委托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请各中标人(供应商)的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企业公章(或合同章)于2010年2月22~2010年3月14日到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签订合同,合同壹式三份,卖方、买方代理人和温州市耗材采购办(备案)各执一份。外地中标企业可将购销合同领回签订,领取后务必在一周内将签好的合同(2份)邮寄至浙江海虹温州分公司,逾期未寄回将会影响正常的交易采购工作。
温馨提醒:为了不影响中标产品的上线交易工作,请各企业在指定的时间段内尽快签订购销合同,如有疑问可先行致电温州分公司。
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联系地址:温州市江滨路丹璐广场中央办公楼712室
联系人:曾先生 邮编:325000
联系电话:0577-88980211;0577-88980311
传真号码:0577—88890755
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09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