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温州市卫生局研究决定,温州市市级医疗卫生机构2009-10年度医用消耗性用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方式进行。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确保顺利完成本次医用消耗性用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等文件精神,现对医用消耗性用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中介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相关中介代理机构积极报名参加。 报名日期: 2009年2月9日至2月13日下午5:30时止。 报名地点: 温州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神力大楼8楼805室) 联系电话:0577-88902018 何相国 传 真:0577-88990544 E-mail:hxgwz@163.com 附件:遴选办法
温州市医疗器械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09年2月5日
温州市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办法
为了圆满完成温州市市级医疗卫生机构2009-10年度医用消耗性用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根据省、市政府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对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特作如下规定: 一、 遴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保证温州市本级医疗卫生机构临床诊断、预防及治疗用医用消耗性用品需要。 3、对本行政区域内外的投标人一视同仁。 二、 遴选条件 1、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认定的,已依法取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和《经营执照》(以上证书业务覆盖范围必须包括医疗器械)专业化的医用耗材招标服务公司。 2、具有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能确保医用耗材招标工作规范进行。 3、具有完成招标采购工作所必需的互联网平台和强大的数据库。 4、具有与医用消耗性用品招标代理相适应的医学、药学技术人员。 5、具有在本市区域内开展医用消耗性用品集中招标代理业务活动所必需的业务人员。 6、具有代理过大规模医用消耗性用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成熟工作经验。 7、若取得中介机构代理权,在温州市区内设立常驻办事机构。 三、代理机构职责 1、编制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草案。 2、编制医用消耗性用品需求一览表,明确招标人已列入采购计划的医用消耗性用品采购数量并提请招标人确认。 3、提请招标人确认招标文件、采购方式、评标标准和方法。 4、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以书面方式答复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 5、对投标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文件进行审核,保证文件齐全。 6、组织开标、评标,向招标人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决定的中标候选品种。 7、发布中标通知书,组织招标人或者依据招标人的委托同中标企业签订医用消耗性用品购销合同。 8、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书面评标报告,将中标价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向投标人公开集中招标采购评标、定标结果。 9、编制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医用消耗性用品采购手册。 10、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和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四、医用耗材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程序 1、向代理机构发邀请书和招标代理机构须知。 2、代理机构报名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3、代理机构作演示陈述和接受答疑。 4、医疗器械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代理机构进行客观综合评分。 5、在公共媒体上发布遴选结果。 6、医疗机构代表与代理机构签订招标代理委托服务协议。 五、监督管理 医用耗材集中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制定下发的《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办法》(国药管市〔2000〕306号)有关规定。对违反《招标投标法》和《关于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规定开展招标代理活动的,要依法给予查处。 六、 仅有一家医用耗材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报名,则由遴选小组(医疗器械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决定本次集中招标采购代理中介机构。 七、 报名表:
温州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报名表
机构名称 |
负责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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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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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医疗器械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09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