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宜昌市耗材中标产品委托配送需知
根据宜昌市药招办规定《2012年宜昌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编号:YCHCJZ201201)的中标产品继续延用,待新的招标项目后,方才取消2012年的中标产品。因部分中标单位的业务需要,需变更配送企业,办理委托配送手续如下:
一、委托配送申请:由中标企业填写《委托配送申请表》(申请表格式见附件)一式两份,中标企业、接受配送企业、医院三方必须在《委托配送申请表》签署同意意见及盖章。
二、将三方签署同意意见及盖章的《委托配送申请表》,到招标经办机构托明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其中需结算2012年至2013年在宜昌市各医院使用的中标产品的中介服务费,请把2012年预交的中介服务费的收据带来,以便换取发票)。
办理委托配送需提交配送企业下列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3、企业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法人代表授权表。
三、委托配送备案管理:手续办理齐全的《委托配送申请表》报宜昌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备案,药招标审核通过后,将在《委托配送申请表》签署同意意见及加盖公章交给配送企业,配送企业根据此申请表与医院签订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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