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2011年医用耗材及试剂集中采购网上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
一、南京市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试剂网上集中采购工作,于2012年5月10日正式启动,请各相关经销配送企业,积极做好网上订单的响应确认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南京市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试剂网上集中采购管理(试行)办法”,对于各企业履行网上交易工作的情况,监管机构将登记在案,多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的企业,将做不良记录记录登记备案。
二、企业开具发票的要求:
自2012年5月10日起,企业出具的销售发票须按本次集中采购中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规范填写,并注明产品的“项目产品编码”(可在发票上对应产品进行手工标注填写),如因批量产品,一张发票上无法体现详细产品名称,须在发票后附具体产品清单,具体格式按“发货产品明细单”格式填写。
三、因企业投诉,发现个别产品在本次活动前,产品资质证件的受理通知单已属不合格的情况,对于此类产品,取消其原入选、备选产品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