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广西采供血机构2007年检验试剂和医用耗材集中限价竞价采购周期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供应商:
由于全区采供血机构2007年检验试剂和医用耗材集中限价竞价采购周期延长,为了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供应商、配送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如有过期或变更的,请提交新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成交产品注册证过期或变更的,请重新提交有效注册证;
三、成交产品销售、代理授权过期的,请提交新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需要调整配送的供应商,须填写《配送商调整表》、《配送承诺书》(见附件),与调整后的配送商资质材料一并递交。
五、上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09年2月25日前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中心。3月1日起,原成交供应商、生产企业、产品及配送商资质审核不合格的,将在网上交易平台中取消交易资格。
六、递交材料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09号广西投资大厦17层。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二○○九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