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集
中采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会议精神,持续推进我市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后续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医疗机构购销行为,确保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中标结果落到实处,促进全市医改工作深入有效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集中采购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政府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检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在全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内组织遴选本院使用的药品目录情况;
(二)医疗机构通过河南省医药采购交易平台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办理网上入库情况;
(三)医疗机构执行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情况,包括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发票审核,临时采购和重点监控限额采购药品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标外采购、违价采购和非规定渠道采购;
(四)医疗机构执行全市医疗设备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情况,包括医疗设备采购发票审核情况,是否存在标外采购、违价采购和非规定渠道采购,是否签订购销合同;
(五)医疗机构支付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货款情况;
(六)医疗机构执行国家和我省发展改革委药品价格政策情况。
三、检查方式
各县(市)区卫生局按照上述检查内容,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市直各医疗机构按照上述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联合市纪委监察室、市政府纠风办、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政府采购办、市药监局、市卫生局监察室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
四、时间安排
3月15日前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市直各医疗机构完成全面检查工作,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检查结果包括整体检查报告和各医疗机构具体得分情况)。市专项检查组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掌握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及医疗设备采购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所医疗机构开展检查评价,切实促进药品和医用耗材及医疗设备采购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全卫生系统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的依据。
附件:
1、2013年度全市药品集中采购专项检查评价表(县以
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2013年度全省医用耗材和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专项检查评价表
3、2013年度全市5千—10万医疗器械设备协议供货集中采购专项检查评价表(县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2013年度全市10万以上医疗器械设备集中采购专项检查评价表(县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