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温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告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2014年度温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受温州市范围的44家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委托,对临床诊断、治疗所需使用的普通一次性医用耗材、检验科耗材类和部分医用消毒类用品及伴随服务进行集中采购。欢迎所有符合要求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前来参与。
参与企业注意:投标人应为其投标产品的实际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设立的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经营公司、进口(含港、澳、台地区)产品国内总代理商(无国内总代理的,应为从境外直接取得代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等可视同生产企业。
一、集中采购主体:温州市44家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详见采购人名录)。
二、集中采购医用耗材范围:(具体品种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公告附件)
三、采购周期:采购周期不少于24个月,采购周期结束前一个月发布公告决定采购周期是否延长。
四、代理服务机构: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http://zj.emedchina.cn)
五、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安排: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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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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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意 事 项 提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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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发售采购文件,领取投标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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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0日-
3月11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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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标书阶段,请各投标企业尽量考虑地域远近因素,及时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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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上投标产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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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2日17时停止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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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合理安排好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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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购文件费:150元/套(光盘),要求现场购买,一经售出,概不退还,请相互转告。
七、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3月11日17时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3月12日17时整。
八、采购文件发售:
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栋1901室
电话: 0577-88980311—802/807、0577-88980211—802/807
传真: 0577-88890755
九、购买采购文件时所需证照:
国产产品投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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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投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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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投标文件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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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投标文件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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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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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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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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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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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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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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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口产品授权书复印件(附中文翻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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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书特别注意事项:所有文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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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办公室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