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市药政工作会议暨基本药物应用和医用耗材网采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局直各医疗机构、枣矿(集团)医疗卫生管理中心:
经研究,定于12月27日召开召开全市药政工作会议暨基本药物应用和医用耗材网采培训班。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及参加人员:
9:00-15:00安排部署近期药政工作中药品有关工作,进行基本药物应用管理人员和师资培训。培训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与合理用药、感染性疾病和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心血管系统疾病合理用药、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儿科部分四项内容,会后由各区(市)卫生局组织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参加人员:各区(市)卫生局分管局长、主管科室负责人、选派相关专业的师资人员4名;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分管负责人、药剂科主任;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药剂科主任;枣矿(集团)主管科室负责人。各区(市)有关医疗机构由当地卫生局负责通知,枣矿(集团)所属有关医疗机构由枣矿(集团)医疗卫生管理中心负责通知。
一、会议议程及参加人员:
9:00-15:00安排部署近期药政工作中药品有关工作,进行基本药物应用管理人员和师资培训。培训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与合理用药、感染性疾病和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心血管系统疾病合理用药、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儿科部分四项内容,会后由各区(市)卫生局组织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参加人员:各区(市)卫生局分管局长、主管科室负责人、选派相关专业的师资人员4名;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分管负责人、药剂科主任;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药剂科主任;枣矿(集团)主管科室负责人。各区(市)有关医疗机构由当地卫生局负责通知,枣矿(集团)所属有关医疗机构由枣矿(集团)医疗卫生管理中心负责通知。
15:00-16:30安排部署近期药政工作中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进行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交易培训。参加人员:各区(市)卫生局分管局长、责任科室负责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分管负责人、器械科主任;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负责耗材采购工作科室负责人;枣矿(集团)主管科室负责人。各区(市)所属有关医疗机构由当地卫生局负责通知,枣矿(集团)所属有关医疗机构由枣矿(集团)医疗卫生管理中心负责通知。
二、会议地点:
枣庄市光明路中段x2999号(枣庄至薛城中间位置)枣庄银海药业公司8楼会议室。
市卫生局联系人:张斌 联系电话:13626325555
枣庄市卫生局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