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枣庄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公告
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一级代理商: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受枣庄市卫生局的委托,现发布2014年度枣庄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公告,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一级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主体
枣庄市各级人民政府、国有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含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市中心血站。
二、采购范围
集中采购目录包含所有临床使用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卫生部招标的种类除外,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具体包括以下种类:
1、眼科类耗材(各种晶体及相关耗材);2、骨科类耗材(人工关节、脊柱及创伤类、骨科用外固定耗材、骨科内植入材料等);3、透析类(各种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4、口腔科耗材(填补、粘接、修复类、取模材料及石膏类、树脂牙、基托材料类、蜡型类、正畸类、植入材料类、车针类、口腔科其他耗材等);5、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各种X光胶片、CT胶片、激光片、套药等);6、护理类耗材(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等);7、手术室及麻醉科常用医用耗材(各种麻醉包、缝合线/针、镇痛泵等);8、消化系统内窥镜诊断治疗部分耗材;9、消毒类产品(各种消毒剂、指示卡等);10、检验试剂(生化类试剂、凝血类试剂、临检类试剂、配血类试剂、传染病免疫类试剂、免疫类试剂、微生物类试剂、检验耗材、病理学试剂、分子生物学试剂、生殖,遗传医学试剂及耗材等)。
三、采购周期
自本次采购结果开始执行之日起至下一期集中采购结果开始执行日止(12个月,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执行)。
四、采购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3年9月27日。
五、采购文件工本费:150元/份。
六、资格证明文件报送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5日下午17时。
七、采购文件发售单位: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枣庄办事处
八、购买采购文件时所需证照: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如为进口产品一级代理商,须同时提供作为代理的合法有效授权;
(4)生产厂家法定代表人委托申报授权书(原件)。
所有文件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详情请直接与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枣庄办事处联系。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办公地址: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7室(枣庄新城区民生路)
咨询电话:13406328701 13406328702
联系人:闫先生、王女士
传真:0632-8666300 邮政编码:277000
网址:http://www.zzws.com/或http://www.zzsws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