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管理,避免成交产品被替代使用,实现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临时采购规范化信息化,我局研究起草了《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临时采购工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19年8月1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临时采购工作管理规定》公开征集意见”字样(邮箱ybjjgk@fsybj.foshan.gov.cn)。
二、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41号,佛山市医疗保障局,邮编:528000。请在信封注明“《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临时采购工作管理规定》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联系人:廖翥,联系电话:83382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