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疗机构、企业: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2025〕26号要求(详见附件1),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周期
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采购周期为3年;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执行日期为2023年1月1日,采购周期为3年;采购周期自执行之日起计算。
二、非中选产品价格管理
(一)骨科脊柱类耗材。各中选企业非中选产品系统中包含中选产品系统部件的,按不高于该部件中选价格挂网,对非中选产品系统及部件实行挂网高线(详见附件2、3)约束。如非中选脊柱产品各部件均由中选产品系统不同部件组成,则总价按实际使用部件折算成中选产品系统价格后,不得高于同企业同类别中选产品价格。中选企业非中选产品系统(包含未投标产品、新获批产品),接受按照不高于中选价格供应的,在医疗机构考核时不视为非中选产品系统。
(二)冠脉支架。相关企业要按照性能与价格相匹配的原则,自主将价格调整到合理水平,非中选载药合金支架和不锈钢支架挂网价格高线为2850元/个,医疗机构需酌情采购超出价格高线的产品,采购后要向当所属市(地)医保局备案。
三、数据更新
我中心将按照国家联采办推送的中选产品清单(详见附件4、5)更新我省采购平台信息。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