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要求,近期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晋中市、榆次区、沁水县等15所妇幼保健院进行了等级评审,对介休市妇幼保健院三级妇幼保健院设置申请进行了评审。经2023年12月6日山西省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鹏飞
联系电话:0351-3580537
邮 箱:sxswstfsc@163.com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