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莆医保基金〔2021〕82号)和《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信息变更经办规程的通知》(莆医保基金〔2021〕1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荔城分中心组织专家对莆田市荔城区安好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莆田市三叶草大药房有限公司莆田荔城万科店、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尚济分店申请医保定点进行现场评估核查,评估结果为合格。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7日,在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联系电话:0594-2301199(正常工作时间)
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荔城分中心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