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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人工耳蜗及电子耳蜗植入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3/14 信息来源:查看

    2025年3月6日,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将人工耳蜗及电子耳蜗植入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省医疗保障局就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一、河北省医保局将人工耳蜗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主要考虑以及具体报销政策是什么?

    国家组织人工耳蜗集采价格迎来大幅下降,平均从20万元降至5万元左右。为了进一步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京津冀三地医保部门积极沟通,共同将人工耳蜗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采用相同的医保支付限价,最大程度支持了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

    我省具体报销政策为,集采中选人工耳蜗按照乙类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20%,医保支付限价为32400元/套;集采非中选人工耳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电子耳蜗植入术按照乙类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10%。人工耳蜗集采降价同时纳入医保报销,将大大减轻参保患者费用负担,尤其对于感音神经性耳聋患病儿童来说意义重大。

二、该项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参保人员自3月1日起享受报销待遇,3月1日至3月6日已住院并结算的相关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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