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中医药函〔2023〕42号)有关要求,经单位自评并申请,2024年1月11—12日,我委组织专家对金侨医院(湘潭金侨烧汤河中医医院)开展了二级中医专科医院复评工作。其评审结果达到了二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 2月4日至2024年2月8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来人来电来函向市卫健委机关纪委、市卫健委中医科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市卫健委机关纪委,联系电话:58555229 ;市卫健委中医科,联系电话:58570280。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委员会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