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与《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的衔接适用,更好地促进、规范和指导深圳市中医馆的建设,确保我市中医馆设置工作的继续有效开展,保障和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我委组织制定了《深圳市中医馆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深圳市中医馆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0月2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409室(邮编518031),联系电话:881137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中医馆设置标准反馈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zyc@wjw.sz.gov.cn,并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深圳市中医馆设置标准反馈意见”。
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