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申请,按照《河南省医院评审办法(试行)》《河南省三级精神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和相关规定,经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委托,河南省医院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对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进行了“三级甲等”医院复审,评审结果于2024年1月25日经河南省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予以公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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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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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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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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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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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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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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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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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7天,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河南省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琰 0371-85961381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