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黔西南州各级医疗机构限制类医疗技术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安全。黔西南锐尔医院向我局提交了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三级)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申请,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取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卫计办函〔2016〕22号)精神,我局已对黔西南锐尔医院的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三级)限制类医疗技术资料进行审核,资料齐全符合备案条件,拟备案,现将黔西南锐尔谐医院开展的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三级)限制类医疗技术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州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止。
受理电话:0859-3225331